价格争议投诉有“门”
去年全省办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案涉及金额8721万元
消费者维权、交通肇事赔偿、保险索赔……价格争议纠纷是最常见的社会矛盾纠纷之一。记者26日从省价格认定中心获悉,2023年以来,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全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持续深入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工作,让价格争议投诉有“门”。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各类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案件3799起,调解成功率达87%,涉及金额8721万元。
自2022年成为全国第二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以来,我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湖南实际的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和调解模式,省价格认证中心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在景区、基层法院、综治中心等有条件的组织机构和矛盾多发地设立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站,让价格争议投诉有“门”。有游客因在南岳衡山旅游祈福时购买的环保香价格过高与商家产生纠纷,进而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该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至南岳区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调解。接案后,价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迅速展开市场调查,确定该商家售价远高于市场平均价后,会同法官和游客、商家进行沟通,顺利解决此项价格纠纷。
2023年,全省共有70个价格认定机构和174名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交通事故赔偿、消费者权益保障、医疗服务、物业服务、旅游餐饮服务、工程建设造价、农业生产资料、保险理赔等八大重点领域,协助人民法院开展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目前,诉调对接机制已基本建成,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等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郑旋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