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21〕12号),2024年1月1日起,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次上调,每人每月提高10元。目前,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已足额发放到位,惠及全市77.5万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
自2010年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长沙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60元已上调至每人每月276元,目前长沙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水平居全省第一。
特别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待遇支付终身,同一统筹区内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即个人账户储存额越高,养老待遇越高。2023年12月28日起,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新增4000元、5000元、6000元3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及时缴纳当年费用可以享受相应政府补贴,且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均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档次,参保人员“高档缴费、持续缴费”将更充分享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政策。
来源: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