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情况,现将城区以下77条道路确定为机动车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交通严管路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等方式,对交通严管路段严查严管机动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株洲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交通严管路段。
本通告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本通告生效后,我支队以前发布的相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20日
来源: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