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南省商务厅获悉,第七批“湖南老字号”申报工作,前六批“湖南老字号”经营情况复核工作开始了。申报和复核工作即日起至6月30日。
为进一步推进湖南省老字号品牌保护和发展,推动老字号品牌传承创新,根据《湖南省商务厅等六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第七批“湖南老字号”申报工作。
根据《“湖南老字号”认定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认定条件和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将相关申报材料交所属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同时,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湖南省商务厅将对前六批“湖南老字号”企业按照《认定办法》中动态管理的要求参加复核。由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填写《“湖南老字号”复核表》,逐一核查,出具“通过”“整改”“不通过”复核建议。
对照此前公布的“湖南老字号”名录,逐一核定企业主体和代表性注册商标,同时根据企业填报的企业性质、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等信息对代表性注册商标和相关商标信息进行逐项确认。对情况发生变化后已不符合湖南老字号条件的企业,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根据企业填报的近年经营情况,对经营状况不佳、业绩大幅下滑的,出具“整改”复核建议,并及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对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出现亏损,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已不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此外,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政府信息,以及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信息,对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出具“整改”复核建议,并按照《办法》规定,及时采取约谈整改等相应管理措施;对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重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形已不符合湖南老字号条件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