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以来,全长沙市共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629起,其中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的588条。长沙交警正在大力整治机动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扰民等违法行为。
市民们也有一些自己的疑惑:哪些行为会涉嫌违法?为了追求所谓速度,更改排气管或者加装尾翼;为了坐起来舒服,更改内饰和轮胎……如果变更车辆颜色,是否需要重新备案登记?
5月17日,针对市民们的问题,长沙交警依据相关规定,做出了详细回应。
常见的非法改装有哪些?
常见的非法改装有以下6种:
非法加装尾翼。加装尾翼会增大风阻,导致车辆稳定性变差,影响行车安全。
非法改变原有电路。可能导致线路过载,引发车辆自燃等。
非法改装车辆悬架系统。导致整车高度增加,车辆重心也随之提升,容易引起车辆侧翻。
非法安装号牌板架。非法号牌板架可用于逃避执法检查。
非法加装车辆牵引装置。非法牵引装置会导致车辆的质量系数发生变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非法加、改装车辆排气系统。排气系统的整体作用为消声、消焰、回收尾气,非法加、改装车辆排气系统可能带来行车安全隐患。
机动车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那么机动车允许变更且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项目有哪些呢?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需要注意的是,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变更车身颜色应在变更后十日内申请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颜色变更面积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由车辆管理所提示申请变更登记;未达三分之一时,车管所提示办理更换行驶证业务,确保实车与行驶证照片状态一致。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王胤期 杨哲
编辑: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