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最高提至400万元,创业项目孵化期延长至5年,首设创业保险……
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湖南政策上新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从五个方面发力,支持我省大学生创业,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
新规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与学生共同创业,明确高校科研人员离岗与学生共同创办企业的,可以申请1次离岗创业,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停发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职业年金依法继续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责。并对工伤保险、职称、年度考核优秀比例都作了详细安排。高校科研人员在职与学生共同创办企业的,其间允许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各方面权利,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等。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提至400万元,并设立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对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实体、获得“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市级以上(含市级)奖项的项目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的项目,申请20万元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免除反担保手续,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创办你的企业”后续还有“陪跑”,将有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强化创业基础培训和后续“陪跑”服务,全面落实“创办你的企业”“乡村领雁”培训课程后续服务补贴等。支持高校和社会力量建立“创业指导工作室”,支持工作室导师采用“揭榜挂帅”的方式,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一对一指导、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和创业“陪跑”服务等。探索在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中单独设立大学生创业和就业指导专业。建立完善省级高校创业创新导师数据库。
创业项目孵化时间延长至5年,按规定落实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补助。开展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认定,每年扶持一定数量的已纳入创业孵化基地入孵管理大学生创业项目或创业团队开展创业。对获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重点支持。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创业指导、开业指导等“一站式”孵化服务。鼓励其他院校以外的社会各创业孵化基地安排场地优先提供给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并给予场租和管理费用减免。
新规首设创业保险为创业“兜底”。建设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就业大平台,加强创业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在全省大学生创业创新孵化一体化服务平台、“湘就业”平台上设置创业服务专区,方便高校学生享受创业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政策资金申领流程,推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同时,加强全过程监督。加强大学生创业宣传引导,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贺威 袁江 曾鹤群
编辑:廖轩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