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挂网工作的通知》。本次联动后,将按照“过评药品最小制剂单位可比价不高于参比制剂,未过评药品最小制剂单位可比价不高于过评药品”原则,对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质量层次挂网药品价格倒挂、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下挂网价格差异较大药品(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单位可比价超1.8倍,中成药日均费用超3倍)进行价格纠偏。
为进一步掌握不同销售渠道药品价格信息,此次联动中新增挂网的产品,需填报本企业同通用名剂型产品不同规格最小制剂在全国的主要线上交易平台(指手机App“京东健康”、“好医生”、“美团”、“支付宝”,不含各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和湖南线下零售药店(指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养天和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的平均价格,该价格信息仅做联动参考,不直接采用。
通知提出,省医保局将在年度药品价格联动后,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挂网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各医疗机构作为药品采购使用主体,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选择采购使用价格适宜的药品。要合理控制药品采购库存,暂停挂网或撤网药品自执行之日起医疗机构不得采购,且15日内完成前期采购库存消化,坚决杜绝突击采购囤货行为。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梅玫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