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了补贴职业(工种)范围、补贴标准、补贴调整机制等内容。
《办法》提出,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根据《办法》,湖南将对现代化产业重点职业、吸纳和稳定就业重点类职业、农村技能人才培养重点类职业,按照不同的职业水平,分5档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最低800元、最高3500元;对属于实施补贴的职业(工种)范围、但不属于前述三类职业(工种)的其他类职业(工种),不论等级均按5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数字技术工程师有关职业(工种),分3档进行补贴,其中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补贴金额最多,高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5760元。
《办法》还规定了补贴调整机制。其中明确,每年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前一年的现行标准基础上按比例上调5%。对由省人社厅确定为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的,其培训补贴标准按现行标准上浮10%执行;认定为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相关职业(工种)的,在其劳务品牌属地开展的相关职业(工种)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按现行标准上浮50%执行,与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上浮10%不叠加享受。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对申领培训补贴后,在培训结课6个月内就业的,按标准额外奖补2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笑雪 汪蓉蓉 曾鹤群
编辑:陈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