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提出,禁止摩托车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北二环、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梅溪湖北路、西二环、南二环、湘江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香樟路、新花侯路、长沙大道、京港澳高速、汽配城路、锦绣路、福元路、芙蓉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包括边界道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除外。
通告所称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
违反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陈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