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到省社会科学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结合编制“十五五”规划,围绕构建“1+N”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开展调研,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围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与社会建设等领域地方立法作了交流发言。
乌兰从立法格局、立法体制、立法原则、地方立法功能、全省立法基本情况等方面作了介绍。她指出,本届常委会履职以来,把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突出重对标、重体系、重规范、重支撑、重民主、重管用、重实施,制定修改了一批服务国家大局、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体现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初步构建了以保障“三个高地”建设、“守护好一江碧水”为重点,统筹民生和农业农村领域的“1+N”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
乌兰指出,省社科院要善于用法治逻辑、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研究解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仅研究政治、还要研究法治,不仅研究用政策推动发展,还要研究用法规保障发展。
乌兰强调,要结合构建“1+N”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加大对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研究,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做到人才共育、课题共研、成果共享,共同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郭宸
编辑:秦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