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融媒体中心10月28日讯(通讯员 张 洵)10月23日15时许,市民李某匆忙来到吉首市公安局镇溪派出所,称其在骑电动车途经某小区门口时不慎将手机遗失。据李某回忆,手机丢失时间约为当日14时10分,因手机内存储有重要信息,他焦急万分。

接警后,民警迅速启动调查机制,通过调取周边公共视频,很快锁定捡拾手机的市民刘某。民警随即与刘某取得联系,对方积极配合,爽快表示愿意归还手机。
李某来到约定地点,在民警的见证下,从刘某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手机,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他连连向民警的高效帮助与刘某的拾金不昧表达感谢。
一审:陈玉茹
二审:石艳
三审:向军
来源:吉首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洵
编辑: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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