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乡村建设审批,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用地、建设、不动产登记全链条全流程管理,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湘潭市乡村建设管理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首次全方位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村建房保障路径、农村宅基地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流程等提供详细技术要求和指导。
《指南》清晰界定了适用空间范围与建设类型。其所称乡村空间范围,既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外区域,也涵盖边界内3年以上不征收开发或近期无开发计划的集体土地上村(居)民住宅建设。房屋建设行为则涵盖村(居)民住宅建设、乡村产业用地上房屋建设等7类场景。
针对“三类项目”“两类用地”建设行为,《指南》作出明确规范。“三类项目”指宅基地、乡村产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类项目,“两类用地”即设施农业用地与临时用地。按照流程规范、部门协同、办理高效原则,《指南》分别规定了“三类项目”“两类用地”基本概念、建设安排、申请条件以及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批、农用地转用、规划条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等要求,同时对农村住房建设方案设计控制、安全和风貌管控提出具体标准。
此外,《指南》还明确了申请、审批、验收、监管全流程记录范本,制定了城区产业类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流程表、村(居)民建房申请及承诺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六到场记录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以及130平方米、180平方米、210平方米宅基地用地建房设计方案示意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南》立足湘潭市乡村实际,以“规范审批、严格监管、优化服务”为核心,强化规划引领,健全管理体制,压实部门责任,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管理工作,为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筑牢坚实基础。
来源:湘潭日报社
作者:杨阳 刘情
编辑:楚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