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湖南省医保局拟推新规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廖浩宇 2025-11-27 07:59:42
时刻新闻
—分享—

11月26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为更好地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该局拟出台《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何进行规范?有哪些变化?记者进行了解。

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可申请开展

据介绍,特需医疗服务是指公立医疗机构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为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等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在独立区域开展、由患者自愿选择,并在诊疗环境、就医体验、服务时间、服务设施等方面提供的更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是基本医疗服务的差异化补充。

《通知》明确,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程序申报批准后,可开展特需医疗服务。

《通知》还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应遵循基本服务优先、发挥资源优势、满足多元需求、项目自主定价、患者自愿承担等基本原则。

医疗机构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在湖南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内选择形成,除以下范围相关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可列入:院前急救、急诊医疗服务;重症监护医疗服务(医疗机构重症监护资源配置满足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在特需医疗服务独立区域增设的重症监护室除外);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不宜纳入特需医疗服务的项目。

药品和耗材仍严格执行“零差率”要求

《通知》显示,特需医疗消耗的药品和单独可收费耗材严格执行“零差率”要求,中药饮片可按照有关规定加成不超过25%。未列入特需医疗服务的项目应执行政府指导价。

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特需医疗服务内容向患者提供服务和收费,要落实知情同意制度,由患者自愿选择,不得暗示或变相强制患者接受特需医疗服务。

特需医疗服务要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开展,不得挤占基本医疗服务资源。

特需医疗服务收费全部由患者自行承担

特需医疗服务主要包括特需门诊、特需住院等,均必须具备全院集中的独立服务区域、有明确清晰的标识并实行独立管理,且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就医体验和诊疗环境,不得与基本医疗服务混合收治。

选择特需医疗服务的患者需开展手术类、操作类、医学影像类、检查检验类项目时,不得简单以“急诊、加快”的名义插队优先,不得挤占基本医疗服务资源、影响基本医疗服务效率。

《通知》要求,特需医疗服务全部收费由患者自行负担,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使用个人账户资金除外),不纳入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范围。特需医疗服务区域所使用药品和耗材,不受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限制。

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特需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完善商业健康保险支付政策,扩大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支付中的比例。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廖浩宇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