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导向,更好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11月20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推出五大政策调整举措,涵盖贷款额度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优化、异地贷款提取放宽等关键领域。新政于2025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二孩家庭贷款额度提至90万元
覆盖全年龄段子女
新政明确,按国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额提升至90万元,切实减轻二孩家庭购房资金压力。值得关注的是,政策中所称“二孩”既包括未成年子女,也涵盖成年子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将根据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文书载明的子女归属情况,确定抚养方的子女数量认定标准,保障离异家庭合理购房需求。
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再优化
缴存贷款门槛双降
针对灵活就业缴存群体,新政推出3项便利:一是简化销户提取流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且账户未冻结的,停缴后即可办理销户提取;二是缩短贷款缴存时限,将原“连续缴存满1年”调整为“满6个月”,同时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与流动性调节系数和单位缴存职工保持一致,按当前政策核算,最高可贷70万元;三是降低账户留存余额要求,还贷期间账户留存余额由“12个月缴存额”下调至“6个月缴存额”,该部分余额可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此外,主借款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的,月还款额低于2500元可免予提供个税缴纳凭证。
异地贷款提取限制取消
权益保障更全面
为落实住建部相关政策要求,新政取消“存在异地贷款标识不准办理除还贷提取外其他提取”的原有限制。今后,有异地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在符合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前提下,除正常偿还非本中心贷款本息提取外,仍可申请购房、租房等其他类型提取业务,让异地贷款职工的公积金权益得到充分释放。
强化风险防控
规范二手房提取与提前结清流程
在优化便民政策的同时,新政进一步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对于购房时间不足6个月、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提取申请人,除提供《借款合同》外,还需证明贷款已实际发放,公积金中心可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核查放款凭证或还款明细、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等多渠道核实贷款真实性,严厉遏制骗提套取行为。此外,2025年11月20日及以后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需正常还款满12期后方可申请提前结清,进一步规范贷款管理秩序。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政策调整既落实了上级关于支持生育家庭、灵活就业人员的政策要求,又通过完善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了便民服务与风险防控的有机统一。下一步,该中心将做好新政宣传解读与落地执行工作,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缴存职工的购房获得感,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湘潭日报社
作者:杨阳
编辑:楚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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