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经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湘潭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历经多方公开征集意见、多轮修改完善,于10月27日经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11月27日获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法规聚焦校园餐监管职责模糊、家长监督渠道不畅、营养标准落地难等痛点,通过具体制度设计让“放心餐”有法可依。这标志着湘潭校园餐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规定》采用“小快灵”的立法形式,共14条,包含适用范围、各方职责、家委会监督、经费管理、食材采购、陪餐制度、食堂配建、联合执法、营养健康、督促整改等重要内容。
来源:湘潭日报社
作者:杨阳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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