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天,湘乡交警在328省道育塅乡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13时35分许,民警对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浑身酒气,立即依法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经询问,驾驶员贺某某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对贺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证。
湘乡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负责,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场。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向阳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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