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3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龚颖)记者3月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2019年起人社部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只对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最后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定于2019年5月18日。新报名或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补考的考生,可以参加我省组织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三、二、一级)统一鉴定,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11月16日。
据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鉴定由国家下放至各省统一组织。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由各省统一组织考试后,考试教材、大纲没有任何变化,证书依旧全国通用。
同时,劳动关系协调员(三、二、一级)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公布,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致,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综合评审采用论文评审方式。
根据要求,各申报机构务必在鉴定受理规定时间(具体日期分别为2019年3月25日至4月10日和2019年9月23日至10月9日)内,向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送考生相关申报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