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23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黄俊峰 周驰宇)3月21日上午,在公证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宁乡法院出动五十余名执行干警、六台警车、三台清运车,成功地将被执行人陶某兵、黄某兰的房屋强制腾退清空,并交付给买受人,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2016年3月,陶某兵因经营工程需要,向邮储银行宁乡支行贷款130万元,并以位于宁乡市城郊街道的某处房产作为抵押。2017年7月陶某兵还款3万元后,便再未还款。邮储银行宁乡支行遂起诉至宁乡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陶某兵、黄某兰偿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共计139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陶某兵、黄某兰并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宁乡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与其沟通无果后,依法对其下达了限高令,但两人仍拒不执行。执行法官对其抵押的房产启动了网络司法拍卖,并于2018年9月被买受人拍得,而被执行人却一直占据房子,拒绝搬出。执行法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不下20次上门对其做思想工作,并告知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却始终无动于衷。2019年2月12日,宁乡法院依法对陶某兵下达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但是被执行人依然拒不腾退。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宁乡法院决定启动强制腾退工作。为稳妥执行该案,宁乡法院成立了工作专班,多次到现场查看情况,召开强制执行协调会议,对该案进行执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预判,针对存在的被执行人对腾退房屋抵触情绪较大、社区居民集中等执行风险和难点,制订了详尽的执行预案,对可能发生暴力抗拒执行情形作出妥善应对方案。为保障被执行人的生活需要,为被执行人租赁了基本保障房并留足5年租房资金。
3月21日上午,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后,立即拉起警戒线,劝离了无关人员。执行人员分成4个工作组,分别对被执行人及家属释法明理,并转移至为其租赁的房屋中;对搬迁物品进行逐一登记、核对,确定存放地;组织搬运工人实施搬迁,将物品整齐存放到指定地点,妥善保管。执行过程中,宁乡法院院长吴欣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单兵系统实时连线,收看现场的实时音频影像,发出执行指令,副院长刘舟舟现场指挥调度并冲锋在前。执行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全程记录执行活动。执行行动装备齐全、安排周密、法纪严明,程序透明,被执行人没有再抗拒。最终,历时4个多小时,房里的物品被清腾完毕并顺利交付给买受人。现场群众对法院敢于亮剑,依法维护司法权威的行动赞不绝口。
本次强制执行行动充分凸显了宁乡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展现了法院执行的行动力和威慑力,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宁乡法院将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成果,探索长效机制,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全面依法惩戒、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收获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