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两名派出所所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双开

2019-03-27 08:09:26 湘西纪检微信公众号
作者:湘西纪检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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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27日讯 “该给的好处,我们会给的,希望你们以后不要查处......”面对赌场人员、非法采矿人员等“糖衣炮弹”的瞄准,湘西州两名派出所所长甘愿被“围猎”,放弃监管,放任赌场等非法场所存在,放任黑恶势力为非作歹,并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近日,湘西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两起涉黑涉恶“保护伞”典型案例,吉首市公安局石家冲派出所原所长张树军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花垣县公安局三角岩派出所原所长龚志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涉嫌共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张树军:“猫鼠”同谋,赌桌上的生财之道

从2015年3月开始,张树军先后担任吉首市公安局峒河派出所、石家冲派出所所长。

峒河派出所、石家冲派出所管理区域地处吉首市核心商业区,宾馆、KTV、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林林总总,灯红酒绿。担任峒河派出所、石家冲派出所所长本是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但是张树军却没有把这种信任和重托转化为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动力,而是把权力作为捞取“好处”的手段,任职所长仅仅3年多时间,就因违纪违法把自己变成了阶下囚。

“张树军在公安系统工作20多年,为人处事十分强势,甚至可以说是嚣张跋扈,视党纪法规为儿戏。”办案人员说。

到任石家冲派出所所长后,张树军以石家冲派出所名义先后向辖区11家单位和企业索要赞助款40.13万元,其中,8.7万余元被张树军以用于工作开支为由非法占为己有。

张树军不仅以单位名义贪,而且对辖区非法经营场所送来的“保护费”是来者不拒。

2017年初,石某想在峒河派出所辖区开设麻将馆,便通过关系找到张树军,希望其麻将馆不被查处,并承诺按月支付张树军3万元“保护费”。张树军同意后,石某经营麻将馆2个多月,先后送给张树军“保护费”6万元。

2018年8月,张某某想在石家冲派出所辖区开设麻将馆,便通过关系找到张树军的“马仔”张某,并承诺按月支付3.5万元“保护费”。征得张树军同意后,张某先后收受张某某保护费7万元,其中,送给张树军2万元。

一次次伸手,打破了张树军的心理底线,敬畏之心、戒惧之心越来越淡,甚至变得肆无忌惮起来。

张树军还徇私枉法,对涉嫌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包庇犯罪。2017年8月,石家冲派出所依法查处了吉首市某洗浴中心,抓获了3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该洗浴中心被查处后,洗浴中心负责人陈某找到张树军,希望不予处罚。张树军在明知该洗浴中心有组织、容留卖淫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对该洗浴中心涉嫌组织卖淫的相关人员进行立案侦查。事后,陈某送给张树军1万元表示感谢。

2018年11月,湘西州纪委监委对张树军立案审查调查;2019年3月,湘西州纪委监委对张树军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决定,对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龚志安:为黑恶势力非法采矿站台“撑伞”

“在大伙眼里,他工作勤恳,喜欢钻研,办理过很多疑难复杂案件,20多岁就荣获全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业务能手,大家都很看好他,没想到他居然如此胆大,辜负了组织的信任,踏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提起龚志安,花垣县公安系统的同志都十分感慨。

2018年10月,湖南省委巡视组转办花垣县王某雇凶杀人涉黑势力的问题线索。花垣县纪委监委与花垣县公安局组成联合核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经过初核发现,花垣县公安局三角岩派出所所长龚志安涉嫌为黑恶势力王某充当“保护伞”及涉嫌受贿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2018年11月,王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龚志安听说自己收受王某10万元等问题已经暴露,于是主动到花垣县纪委监委交代问题。

然而主动交代问题,只是龚志安为了逃避处罚的一个“计谋”。他主动交代问题时,不仅虚假供述其收受的10万元钱用于三角岩派出所的开支,而且对于其他问题闭口不谈,并与他人结成同盟进行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将一名公安干警的反侦查能力发挥到了“极致”。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龚志安与王某黑恶势力之间的“勾当”之事浮出水面,龚志安的反侦察能力终究是功亏一篑。

王某系花垣县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为了解决非法采矿等问题,王某找到龚志安请求帮助。龚志安不仅没有对该公司非法采矿问题进行查处,而且还出面协调帮助该公司进行非法采矿。2017年,该公司在采矿时,违规使用火工品被公安机关查获,龚志安又出面说情打招呼,干预案件查办。

龚志安卖力站台,王某投桃报李。他代表公司以赞助费的名义,先后给三角岩派出所送去共计17万元,其中,龚志安经手15万元。同时,王某与龚志安商议,非法采矿获得的利益按比例分成,龚志安从王某的公司获得利益20万元。

龚志安不仅为王某充当“保护伞”,而且为多家从事非法采矿的公司、KTV等娱乐场所充当“保护伞”。

2019年3月,经花垣县委批准,花垣县纪委监委对龚志安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决定,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作为公安干警,作为执法者,龚志安本应该是维护社会安定、保一方平安的先锋力量,然而他却为了利益,对违法行为纵容包庇,当上了‘保护伞’,触碰了‘高压线’,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花垣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短评

作为一名公安干警、一名基层派出所所长,张树军、龚志安理应该站在违法犯罪者的对立面,可是他们却在私利面前,忘记了党纪国法,最终沦为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去为一些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保驾护航”,实在是愧对自己的职业,愧对群众的信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也许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在保护了一些人犯罪的同时,却也把自己送到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送进了监狱,让自己成为人所不齿的腐败分子。

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和干警应该有所反思,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对于那些胆敢为黑恶势力、个人撑“保护伞”的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采取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和手段,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于因消极不作为、不履职导致黑恶势力活动猖獗或坐大成势的,更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只有在所有公职人员头上架起一根带电的“高压线”,才能对他们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才能倒逼他们将心思真正地回归到为老百姓办实事上来,才能杜绝“黑白一家”情况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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