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将于5月1日施行

2019-03-29 10:54:41 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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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3月29日讯(记者 郑涛)3月29日上午,湖南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全省基层法院将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省高院副院长杨翔,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友出席发布会。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沙市、衡阳市、怀化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分别由长沙、衡阳、怀化三个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其他市州根据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案件数量、审判力量等因素,分别确定两个基层人民法院进行集中管辖。

集中管辖时间自2019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考虑到长沙地区一审行政案件较多,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短期内难以适应,决定分河东、河西两大片区,采取5月1日和10月1日两批次开展集中管辖的方式。集中管辖实施后,非集中管辖法院对辖区一审行政案件不再行使管辖权,在集中管辖实施前已经开始审查或审理但未处理完毕的一审行政案件,继续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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