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覃亚林)英雄烈士不容诋毁!昨日下午,望城警方对一名在微信群内诋毁四川凉山牺牲消防员的男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4月10日14时许,望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微信群内有人公开诋毁四川壮烈牺牲的消防员。了解情况后,网安大队、桥驿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违法嫌疑人为周某(男,29岁,望城区桥驿镇人),其在某微信群内看见其他微友发布四川凉山救火英雄遗体回家的视频后,竟在微信群内发布诋毁烈士的言论,遭到群内其他微友的谴责。
4月11日上午,望城警方将周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周某对在微信群内诋毁消防员烈士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发表的不当言论后悔不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周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望城警方依法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