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以来,“醉驾入刑”已满八年。八年来,长沙公安交警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一大批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被查处,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喝酒不开车”的良好社会风气正在逐步形成。据统计,2019年截至4月30日,长沙交警共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995起。
3月22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汤某(男,34岁,宁乡市人)在长沙市开福区一KTV唱歌喝酒,期间喝了五、六瓶啤酒。次日0时14分许,汤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湘AL××J7的黑色路虎小车行驶至黄兴路五一路口时,被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拦下检查,汤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1mg/100ml,随即被执勤交警带至长沙市第四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汤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6.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查,2018年4月17日,汤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浏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此次醉驾被查获时,还处于缓刑期间。4月15日,汤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3月28日22时30分许,易某锋(男,48岁,长沙县人)醉酒驾驶牌照为湘AC9××2的小型汽车沿古曲路由南往北行驶,至长沙大道路口时因严重醉酒将车停在路中休息。群众发现其情况异常后打电话报警,雨花交警大队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发现易某锋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其带往长沙市中心医院抽血,后经血液酒精检测,易某锋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13.3毫克/100毫升,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2月5日2时00分许,黎某(男,24岁,望城区人)驾驶湘A7E××Z小型轿车在湘江路殷家冲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天心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理,发现黎某满嘴酒气,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黎某拒绝配合酒精测试仪吹气检测,随后民警将其带往省第二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并将血样送往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检测,经鉴定,黎某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为135.2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涉嫌危险驾驶,4月3日,黎某被刑事拘留。
记者骆一歌 通讯员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