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将从7月10日到9月30日开展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按照缴存标准,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不得超过5598元,最低为158元。
据介绍,年审内容为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是否合规;缴存单位是否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以及违规多缴的情况。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1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为1580元/月)。
而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74.42元”测算,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额各为2799元,即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5598元;最低额各为79元,即月缴存额合计不得低于158元。
据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将调整一次。而在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高各为2556元,即合计不超过5112元;最低额各为127元,合计不得低于254元。(记者卜岚实习生陈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