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城步出台河长制四项制度

2019-07-15 14:38:55 红网邵阳站
作者:肖黎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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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15日讯(通讯员 肖黎)近日,邵阳市城步县出台《河长制会议制度》等四项制度,标志着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度体系已初步构建,并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力提升河湖日常管护水平。

会议制度明确,会议制度包括县级总河长会议制度;县级河(库)长会议制度;县河长办主任会议制度。会议主要研究了贯彻落实县级总河长会议精神及县级河(库)长确定的事项;研究了河长制工作的相关政策,审议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年度考核等工作;研究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实施具体事项;经县河长办主任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工作在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河长办)会同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县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日常考评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佐证材料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信息共享制度明确,加强县、乡河长办纵向联系和成员单位与河长办横向沟通,及时报送河长制工作信息,做到信息互通有无,实现纵向、横向的信息共享;建立快速高效共享机制,突出主要领导批示及办理情况、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处置情况等重要信息的共享和管理。

督察制度明确,县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察工作,对各乡镇及其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乡镇人民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河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河库管理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相关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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