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湖南省河长办与江西省河长办在江西省南昌市签署《湘赣边区域河长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构建省级河长制协作机制,实现跨界河流共抓共管。
湘赣边区域共有16条跨省河流,分别涉及我省长沙市浏阳市,株洲市醴陵市,岳阳市平江县,郴州市桂东县、汝城县,以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宜春市袁州区、万载县,萍乡市湘东区,赣州市章贡区、崇义县、上犹县、南康区,吉安市遂川县、井冈山市、万安县。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跨省河流信息共享机制、协同管理机制、联合巡查执法机制、河流联合保洁机制、水质联合监测机制、流域生态环境事故协商处置机制,以及跨省河流管护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
湘赣双方签约代表表示,将按照《合作协议》分工,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把跨界河流管理好。
近年来,湖南在与周边省市就河流管护合作进行了许多探索:与江西省签订了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与重庆市签订了酉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岳阳市临湘市与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签订了黄盖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联防联动工作方案。(记者 刘勇 通讯员 刘孝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