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马慧 通讯员 王钰)七天国庆长假即将到来。近日,长沙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市旅游质监所)发布“十一”旅游消费警示:微信旅游宣传不靠谱,微信旅游侵权难追责,提醒游客谨慎使用微信报团。
8月12日,市民吴女士与朋友通过介绍,在一家旅行社订购了长沙至曼谷的6天5晚旅行团,缴费1930元。因为不可抗因素,旅行社通知取消行程,却拖延退费。于是,吴女士向市旅游质监所发起投诉,希望协调处理团费。
然而,长沙市旅游质监所介入调查后发现,目前,该旅行社没有取得相应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因为吴女士没有前往旅行社现场报名、缴费,而是通过微信转账,协商旅游出行事宜,双方也未签订旅游合同。因为无法提供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五款之规定,没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不予受理。
市旅游质监所提醒,获取旅游资讯,预订旅游产品,分享旅途故事……微信渗透出行的方方面面,但经统计,与微信相关的旅游投诉案件也随之攀升。
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微信旅游”组织者多无资质、无经营场所。游客应该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同时,微信揽客陷阱多,旅游报名不要向个人账户转账。转账时也应注明原因,索要凭证。此外,微信参团追责无依据,难以维权,希望广大游客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