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群众”向“衡阳警事”微信公众号举报有人贩卖国家保护动物,并发来图片。
野保站工作人员打开笼子放生。
红网时刻衡阳9月24日讯(记者 宋美君 通讯员 李国栋)9月21日16时48分,网民“王某某”向“衡阳警事”微信号后台留言,称16点多在广源鞋业对面有人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猪獾,请求尽快查处并发来五张图片。
“衡阳警事”微信号小编迅速向衡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告,后由指挥中心转警给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接警后,民警会同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工作人员迅速处警。当晚7时许,经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辨认:查获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三有”类保护动物猪獾。
猪獾是杂食性动物,喜欢穴居,在夜间活动,有冬眠习性,发情、交配于4月至9月,每胎产2仔至4仔。猪獾主要分布于东南亚一带。猪獾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因违法人员刘某牙系一名拾荒老人,处警人员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给予放行;对查获的野生动物猪獾经检查确认无伤情、宜放生后,由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大队民警和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在衡阳市郊的雨母山进行放生。
自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衡阳森林公安机关加大对野生动保护的普法宣传,动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抵制食用、非法猎杀、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与此同时,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巡逻力度,重点打击整治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利用汽车、火车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野生动物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