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罗圆)近日,汝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此次庭审却开进了一个特殊的地方----医院病床边。
原告胡某某诉称其与被告范某某合伙做木材生意,产生了合伙债务,遂于9月17日将被告范某某诉至汝城法院要求被告共同承担。
汝城法院受理该案后,摇号分案,此案分到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邓慧丽手中。邓慧丽接收此案后,安排好庭审事项,本案原定于10月12日在汝城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因被告范某某在开庭前三日意外受伤,受伤情况严重,在该县人民医院住院,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为了查明案情事实,如期开庭,邓慧丽本着人文关怀,将开庭地点改在县人民医院住院部10楼审理。
庭审过程中,邓慧丽考虑到病人身体状况,轻声安慰病人切勿情绪激动,并且提醒原告方控制情绪,文明、规范用语,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庭审中有需要被告范某某查看材料,确认签字的地方,邓慧丽都会轻轻扶起被告的手,以减缓其痛感,整个开庭过程,温暖而又平和。
庭审后,被告范某某表示,虽然该案件未能与原告方达成和解,感谢邓法官关怀备至,等身体好了,会与原告好好解决此事。
此次将庭审开进医院病房,是该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践行司法公正、彰显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