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代表向汝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梁送来锦旗。
红网时刻9月13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罗圆 张梁)“真是感谢汝城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感谢你们不辞辛劳,为我们小区这么多业主追到了执行款,我代表小区业主对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真的辛苦你们了!”9月12日,汝城县某小区业主代表朱某某一手握着印有“捍卫正义 公正执法”的锦旗,一手握着汝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梁的手激动地说着。
原来,这是该县某小区业主代表为了感谢汝城法院法官高效执行送来的锦旗。该批案件是45名业主与该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45名业主分别与被执行人汝城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购买商品房,并支付了相应的房款。但该房地产公司交付房屋时,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按照约定,应以汝城县房产管理局测量核定的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房价款。
业主们实际已支付的房价款比按约定应支付的房价款多了几千甚至上万元不等,遂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汝城县法院,要求该房地产公司返还多收取的房价款。判决生效后,该房地产公司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业主们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售楼部早已人走楼空,法定代表人不见踪影。后经承办法官财产查控,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在某银行账户上尚有30余万元,该院立即冻结了该账户,并将执行案款全部扣划到了法院账户。相关案款到账后,该院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一一汇款,迅速完成了案款发放工作。
据介绍,该批案件共执结45件,解决了一批涉民生问题,净化了房地产商品房买卖环境,有效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该院始终坚持涉民生案件执行的“优先执行、主动执行、快速执行”原则,优先对该批案件进行执行,同时简化内部工作流程,及时办理案款支付,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罗圆 张梁
编辑:徐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