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的决议》
以实际行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天(12月7日)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的决议》(简称《决议》),这是我省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实际行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决议》在国家治理的制度框架下,从治理权限、职责特点和实践需要出发,对治理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作出重点安排部署,主要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兴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落实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重点工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湖南发展的治理效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等四个部分。
强化党的领导、聚焦重点工作、对标目标任务、突出制度创新,是《决议》最鲜明的特点。为进一步突出党的领导,更好地体现政治建设的要求,《决议》提出坚决落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坚决执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确保全省上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湖南各项事业的发展始终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决议》坚持以湖南正在推进的各项工作为中心,聚焦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健全体制机制入手,提出完善人民当家作主、民生保障、社会和政府治理、生态文明等制度体系以及文化创新发展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力求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着力推动重点工作。
《决议》还从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出发,把近年来湖南在党的建设、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成果,转化为常态化、长效性的制度机制。同时,通过严格执行制度、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湖南落地生根,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