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除了转卡费,赠送时长也要扣除 律师:商家让利赠予不应有额外限制
金吉鸟健身房展出的“转卡须知”中注明的转卡、转店费用。 记者 叶竹 摄
长沙消费者朱先生向三湘都市报反映称,“我在长沙金吉鸟健身房荣悦台店办理了三年的健身卡,用了一段时间想转卡给朋友,除了要交转卡费,赠送的8个月健身时长也必须扣除。商家的这种行为合理吗?”
为此,连续多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走访了长沙多家健身俱乐部,了解到健身年卡转卡、退卡时收取费用已成行规,只是赠送给消费者的健身卡时长是否一并取消,各有不同。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健身房转卡背后藏着更多“猫腻”,临时设置各种转卡要求让消费者知难而退。
【投诉】
转让健身卡,赠送时长要扣除
“2018年4月初,我在长沙金吉鸟健身房荣悦台店交了200元预定金办理三年健身卡,直到7月28日健身房才正式开业。当时为了促使我办卡,店家赠送了两个月时长。办卡时参与开卡砸金蛋活动获得六个月时长,后面又办了黑卡电子卡延长两个月时长。”12月20日,朱先生向三湘都市报记者介绍,他一共交了2580元办理了三年卡。一年多过去后,因为工作原因距离荣悦台店很远不方便继续锻炼,他想转卡时,被告知转卡除了要交400元转卡费,办卡赠送的两个月和砸金蛋获得的六个月健身时长也不能随卡同转。
“这次转卡调出当时所签协议,协议上写了按入会金额的10%收取转卡费,也就是258元。我按这个比例交转卡费没问题,但是赠送的时长是属于我的相关权益,转卡后为什么就不能使用赠送的时长呢?”谈及此,朱先生十分气愤,“好比我买空调抽奖,中了一台冰箱,如果我将空调转卖给别人,商家难道要把冰箱收回去吗?这不合理。”
【店方】
赠送时长明确给谁,就不能出让
随后,三湘都市报记者来到金吉鸟荣悦台店,前台摆放的《会员转卡须知》上写着,“遇到会员要求转卡时,按800元手续费办理,转卡需满1年,不可转让给门店潜在客户。”
该店会籍管理工作人员证实了朱先生投诉情况,“转卡时,我们会再签一份转卡协议,说明将取消赠送月份,接受转卡的人并不能享受该转卡人原本获赠的月份。”对此,朱先生当即表示,所谓转卡协议此前从不知情,“和工作人员聊得越多,就发现陷阱越多。此前我带想接我会员卡的朋友了解店内设备和服务时,对方留了姓名电话,工作人员就咬定我朋友是潜在客户。”
其实,健身房年卡转让收费现象普遍存在。除了金吉鸟荣悦台店,记者还走访了长沙多家健身房,这些健身房转卡费自300元左右至600元左右不等。
位于长沙市福元西路的奇迹健身河马公园店前台表示,只允许持卡人对年卡进行转让,转卡费为300元,如果赠送时长已经录入卡中就可以随卡同转。
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五一新干线店会籍管理人员介绍,年卡转卡费为500元,如为赠卡则不能转让,“我们赠送的时长明确了给哪位会员使用,绑定了就不能出让。”
长沙市健身健美协会相关工作人员透露,为了方便管理,健身房会对转卡收取一定费用,而且这是商家自主行为,协会无法规范。
【律师】
商家让利赠予不应有额外限制
就朱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李健说,依据 《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因此该法理导向,商家赠与是基于消费者购买一定基础服务基础上的让利,因此不应当有额外的限制。所以禁止转让还是有所不妥。
李健律师提醒,储值消费引发的纠纷一直都居高不下,如何降低和规避,首先还是要签署纸质合同,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而不是一张卡就替代合同。其次对于消费内容,有效期限,能否转让转借等重要信息一定要核实,并书面记录。最后尽量降低储值金额,以防各种不可预知的变故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