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因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波及不少企业和员工。如何迅速了解相关法律问题、降低经营风险,如何更好地审时度势维护权益,成了许多人关心的问题。红网记者特对话最近在业内很火的《新冠肺炎疫情下的法律问题解答》公益手册编撰者——长沙芙蓉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在特殊时期为大众提供比较全面的、专业的法律资讯服务。
长沙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平凡。
相关阅读:抗疫普法① | 非常时期,这些合同劳资法律问题值得关注
红网时刻记者 陈雪骅 长沙报道
特殊时期,许多企业和职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正面临一些困惑,例如政府规定的延长假期和复工时间怎么算薪酬?出差职工因疫情不能返岗,工资如何支付?单位因疫情而停工,停工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员工上班前在家隔离,工资待遇如何算?
针对这些与企业、职工密切相关的问题,长沙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平凡做了详细解答。
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延长假期和复工时间怎么算薪酬?
国务院延长的假期属于休息日。按国务院以往的惯例,如果在增加的这几天假期上班,则按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如1997年香港回归时,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七一”放假的通知》决定1997年7月1日全国放假一天,原劳动部对此发出《关于“七一”放假期间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通知》,规定如果上班的,则按休息日支付加班费。
因疫情需要,安排加班时长超过法律规定,是否违法?
不违法。加班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一般不构成违法。但是,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企业是否可以安排年休假来抵销国务院延长的假期?
不可以。这是国务院确认的延长“假期”,既是防疫需要,也是职工福利,其性质与劳动者带薪年休假不同,两者不能相互抵销。
企业年休假、医疗期与国务院延长的假期期间重叠的,是否可以顺延?
我们理解,此次假期延长系国务院为应对突发事件统一作出的规定,该延长的假期参照休息日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因此,我们认为年休假应当相应顺延。
假期结束后还不能恢复生产或无需复工期间,可以用职工未休的年休假来抵扣吗?
可以的。短时间内,如果员工无法回来上班或企业无需安排上班的,用职工未休的年休假来抵扣是最好最无争议的一种处理方式。《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假期结束后,可否以事假的方式让员工休息?
可以的。但这种情形下,需要员工提出申请。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写事假申请来规避工资或生活费的支付义务的,则这种方式无效。
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企业职工因病继续在家休养的,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企业职工在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需要继续在家休养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医疗期和工龄长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该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为什么延迟复工的员工,此期间不用上班,工资还是正常发放?
可以作如下理解:暂且不论其他因素,非特殊企业为执行政府的规定,必然需要停工停产,而此非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故应全额支付工资。
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员工,能否以其他企业员工休息为由主张加班费?
不可以。根据各地省政府的规定,这类企业人员并没有延长复工,还需要正常工作。因此,在其他企业员工放假期间,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员工上班的,属于正常的出勤,如拒绝工作安排,不但没有工资可以领取,还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作相应处分。所以,一些常见的公交行业、快递行业的员工,是不能据此向单位主张加班费的。
医护人员和有关防控人员有什么额外待遇?
享受额外的津贴。《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当日工作时间累积超过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照半天计算。
员工因为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回到单位复工,工资如何支付?
这种情形,可优先安排年休假,休假期间工资正常支付,如果时间较长的,也可引导员工办理事假手续、协商待岗、劳动合同中止等。事假无需支付工资,协商待岗、劳动合同中止等由双方协商相应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工资支付争议较大。
出差职工因疫情不能返岗,工资如何支付?
正常工资支付。参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正常发放工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如果不幸感染,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也即是否全额,不以是否患病为条件,而是看是否隔离或被采取类似措施。各地规定也有所不同。
员工一直被隔离,是否一直都需要支付正常工作的工资?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不过因为特殊性,本次规定是按甲类方式处理)“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单位因疫情而停工,停工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
如果停产,工资的支付标准则非常明确,一个月内正常发放,超过一个月的,则看情况。参照《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八条规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
企业根据需要,要求员工上班前在家隔离,工资待遇如何?
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企业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按正常的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