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 记者王义正 通讯员 刘美玲 桃江报道
“以前搞督查工作比较盲目,‘打乱仗、搞不赢’是常事。自从有了月度工作任务清单,知道自己这个月该督查哪些工作的开展情况!”3月23日,益阳桃江县石牛江镇纪委副书记刘伟胜再次来到贫困户家中,督查紫薇产业扶贫项目时深有感触地说。
3月初,石牛江镇党员干部像往常一样,收到了“3月份工作责任清单”,工作责任清单内容详实,责任到人到具体的完成日期,涵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春耕生产、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而产业扶贫正是其中的重点工作。
“4日前完成全面宣传发动;9日前,分别落实村集体产业基地、贫困户等种植地块,完成种植面积造册和协议签订,并上报汇总面积和种苗数量;12日前,完成种植基地翻耕备土;15日前,完成栽种……”该镇党委思路清晰,党员干部目标明确,服务群众做些什么?如何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一览无余。
同样的工作变化也在大栗港镇发生,2019年3月,大栗港镇以“作风建设提升年”为契机,开展“亮身份、强服务、树形象”作风建设活动,推行首问接待制,制订人员去向公示牌,通过开展亮牌管理、履职销号、标兵评比、诚信履约、微笑服务等活动,干部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让群众办事门好进、人好找、事好办。
“以前到政府办事多头跑,还有干部‘踢皮球’,有了‘亮身份、强服务、树形象’公示栏,一下就找到了办理退伍军人优抚待遇的办公室和工作人员,不到20分钟办完业务,效率看得见。”大栗港镇退伍军人陈玉荣高兴地说。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落地生根”,关键在落实落细、守土有责。3月13日,桃江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党组因巡察整改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体班子成员被约谈,要求在3个月内全面整改巡察发现问题。
近年来,桃江县委就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出台专项文件,列出党委、党委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纪委切实扛起监督责任,通过“签字背书”、廉政巡查、述责述廉评议、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在推动协助监督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积极作为,主动“亮招”,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纷纷出台各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给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指方向”“划要点”……
据了解,桃江县还将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及成员严格追究责任,纳入全县年底绩效考核评分情况。在2019年年底绩效考核中,有1个乡镇、1个县直单位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