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30日讯(通讯员 向春颖 田野)近日,湖南省洪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在开展酒驾集中整治周末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实习期酒驾的男子,驾驶证还没正式“上岗”呢,就“下岗”了。
3月27日晚,该局交通管理中心民警在世纪广场路段设立检查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0时10分左右,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牌为湘N5xxx8的黑色小轿车,行驶特别缓慢,并逐渐靠边停车,民警怀疑该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于是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经现场呼气检测,结果为62.3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民警经过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员梁某在2019年4月增驾了C1的驾驶证,目前正处于实习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为该驾驶员处于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9条,依法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这辛辛苦苦得来的驾照,就这么被自己“喝”没了!在此,洪江市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道路行驶,安全第一;酒后驾驶,害人害己;驾照不易考,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