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不在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列车内进食,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有条件的应当推行分餐制,不在公共场所赤膊,这些条款正式写入法规。《条例》6月1日起施行。(4月25日 《北京青年报》)
长期以来,在公共场所、在人员聚集的地方,时常发现一些人咳嗽不掩口鼻、感冒不戴口罩,这些不卫生、不文明行为,一直遭人诟病,甚至成为了痼疾。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倒逼”人们倍加重视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在此背景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范市民的文明行为,不断地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更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
咳嗽掩口鼻、感冒戴口罩,是一个人最起码的文明素质、最基本的道德操守。应该肯定的是,绝大多数人是能自觉做到的,有的人却是不以为然、旁若无人,不止污染环境,更妨害他人,令人生厌,有的还因此产生矛盾、引起纠纷。
可以这么说,好习惯有的是自行养成的,有时候也要靠“逼”。从这个意义上说,“咳嗽掩口鼻、感冒戴口罩入法”,以法律的形式,倒逼一些人养成好的文明习惯,确实是个好办法。因为,现实告诉人们,战“疫”取得的突出成果也已生动证明,好习惯有时候确实是“逼”出来的。
咳嗽掩口鼻、感冒戴口罩入法了,接下来要做的“逼”的工作还有很多,要求更细、更具体、更靠实。要让文明行为变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必须以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和加深宣传,将咳嗽不掩口鼻、感冒不戴口罩的危害性说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公民从内心深处明白,这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别人,是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
文明行为的促进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了“顶层设计”,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齐心发力、需要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和指导。落实促进文明行为的举措,既要强调个人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个人修养水平,更要注重建构和完善相应的程序和标准,真正使要使《条例》落到实处,使人们明白,“咳嗽掩口鼻、感冒戴口罩”,是保持文明习惯的正确姿势,理应成为行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