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头条·护航脱贫攻坚丨郴州市纪委监委:擦亮巡察“利剑”,勇护脱贫路

2020-05-15 22:25:26 红网
作者:王义正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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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永乐江镇大石村向县委巡察办赠送的锦旗。

红网时刻记者 王义正 郴州报道

今年1月12日,安仁县永乐江镇大石村的几名党员干部来到县委巡察办,将一面印有“扶贫路上保护神”的锦旗递到了县委巡察办主任何文彬手上,感谢巡察组追回了贫困村产业链接企业集体分红资金12万元。

2019年11月,在安仁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巡察组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永乐江镇大石村2017年至2019年链接到一家县内企业(宝丰农业)每年4万元的村集体分红资金共12万元一直未到位。

“这笔村集体分红我们用在修路上了,此前我们也欠着别人的工程款。”大石村党支部书记陈小菊告诉记者,为了改善当地的交通条件,大石村修了一条路基3.5米宽,2千米长的乡村硬化公路,是施工方垫付的工程款,准备等分红到位了就立即支付,但由于企业的拖欠,竟然成了“三角债”。

“我们也难,资金周转困难。”宝丰农业负责人何香兰告诉记者,后来巡察组的同志到企业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最终将拖欠的分红支付到位。

2017年来,安仁县共开展了4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实现63个贫困村全覆盖。“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和相关企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是巡察重点。”安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称,自专项巡察开展以来,已问责97人,立案查处21人,追回扶贫资金260万元,有效助推了脱贫攻坚,巩固了脱贫成果。

巡视巡察是反腐“利剑”,是发现腐败问题的“显微镜”“探照灯”,近年来,郴州市纪委监委,紧握“利剑”直指扶贫领域的腐败风险,剑锋直达村组,突出巡察重点,畅通反映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整改成效,让巡察成为了护航脱贫攻坚的一把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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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区委巡察组的工作人员正在清查村级财务的账目。

用好巡察“利剑”护航脱贫攻坚是郴州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而如何舞动、舞好这把“利剑”则在各个区县出现了不一样的“剑花”。

2019年4月,郴州苏仙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在对栖凤渡镇云凤村开展巡察时,发现云凤村党总支书记雷甲英等人通过虚造工程或者虚增工程量的方式,虚套集体资金10.12万元的问题。“云凤村的问题发现之后,我们随即在全镇其他村组开展自查自纠,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堵塞漏洞,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栖凤渡镇党委书记范睿说。

“有的村还没有巡察就已经开始自查自纠,我们叫未巡先改。”5月6日,苏仙区五里牌镇党委书记曾科告诉记者,在迎来区委巡察组的正式巡察之前,乡镇村组会先开展一轮自查自纠,参照的是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对此前巡察中发现问题梳理总结的一张“未巡先改表”。

通过几轮巡察,苏仙区发现,很多问题都是共性的,尤其是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的抓党建促脱贫效果不明显、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很多被巡察党组织都存在类似情况。

“如果坐等巡后整改,那这些重复的问题就会降低巡察的效率,也很可能造成积重难返的情况。区委在深化政治巡察的同时,围绕如何形成巡察强大震慑力,积极探索共性问题公开和未巡先改工作。”苏仙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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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区委巡察组的信访意见箱放在驻地大门之外,方便群众表达诉求。

今年,围绕区委、区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四个专项行动”“三个推进年”等中心工作,在总结前期未巡先改经验的基础上,苏仙区对前八轮巡察发现的889个面上问题,再次汇总和分析研判,归纳出10个方面共性问题,召开了苏仙区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对共性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全区所有已巡和未巡单位就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对于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各重点行业扶贫责任单位和镇党委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传达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到人,推动问题未巡先改、立行立改。

“巡察还没来,但经过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后,组织生活开展,村级财务监管,议事决事机制等方面都有了明显变化,在不断向好发展。”曾科说。

近年来,苏仙区坚持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通过未巡先改,将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与破解普遍性问题相结合,从制度上破解难题,共向区扶贫办和相关被巡察党组织发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函》28份,督促指导重点行业扶贫责任单位和各镇建立共性问题整改台账192个,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四议两公开”等制度136项。

“这样既向各级党组织传导了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又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持续放大巡察监督成效。”苏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黄光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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