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彭际淼。
红网时刻记者 刘璇 长沙报道
“果树是重要的经济作物,2020年,我国果树面积已突破3亿亩,发展果树生产是优化农业种植业结构的客观需要,对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全国人大代表彭际淼从事果树技术研究与推广30余年,见证了全省特别是湘西州柑橘发展的历史变迁。此次赴北京参会,他带去了与专业密切相关的一份建议。
种苗生产经营主体小散乱 市场监管难度大
“果树产业发展的好坏,种苗是关键,没有优质种苗作保障,就不会有果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多年来,彭际淼通过对柑橘、猕猴桃等果树种苗市场的调查,发现当前果树种苗市场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比如,种苗生产经营主体小散乱,市场监管难度大。“不少地方果树种苗以农户分散生产经营为主,种苗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规模小,育苗设施和技术落后,无证销售种苗现象较普遍。”
种苗生产也不尽规范,种苗质量参差不齐。彭际淼发现,一些种苗生产者在育苗过程中没有执行果树苗木繁育技术规程,生产的种苗质量普遍较差,苗木出圃时又未经严格检验检疫,致使大量带病带毒低纯度劣质种苗流入市场,造成柑橘黄龙病、溃疡病、猕猴桃溃疡病等果树病害蔓延,严重制约了果树产业提质增效。
果树新品种引种推广比较混乱,产业发展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地方引进果树新品种存在很大盲目性,不经试种鉴定和种苗检疫,就大量繁殖、大面积推广,给产业发展带来了较大危害。”彭际淼称。
在行业里,还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市场秩序有待规范。在种业监管上,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对主要农作物种子和主要林木种子比较重视,对果树等非主要农作物和非主要林木的种苗管理还不够重视,导致果树种苗市场秩序相对混乱,无证生产经营、假劣种苗坑农害农、品种侵权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一直让彭际淼记挂在心,“加强果树种苗管理迫在眉睫。”
尽快制定《果树种苗管理办法》
在这份《加强果树种苗管理的建议》中,彭际淼提出,要尽快制定《果树种苗管理办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对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的品种选育、生产经营和管理作了相应规定和要求,但《种子法》作为种子行业的基础大法,针对的是所有种子的共性要求,很多条款规定是总体性和原则性的,对不同作物种子的特殊要求规定得不是很具体全面。”
彭际淼认为,果树为多年生作物,其种苗的繁育、检验检疫、包装、标签标识、运输、储存保管、销售与水稻、玉米等一年生作物种子有明显区别,在管理方式和措施上有一些特殊要求。因此,有必要在坚持《种子法》总的原则和要求前提下,对果树种苗品种选育、生产经营和管理进行更加细化和具体明确的规定。他建议,国家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部门规章和地方立法形式,尽快制定《果树种苗管理办法》,为果树种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制保障。
强化果树种苗市场准入管理
根据《种子法》规定,生产经营果树种苗,有两种情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一是只从事种苗生产的;二是农民自繁自用种苗有剩余,到当地集贸市场出售、串换的。
彭际淼坦言,“这样的规定,破除了个体农民进入果树种苗市场的壁垒,减轻了他们的生产经营成本,但也导致果树种苗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大增,而且部分地区已成为市场供应的主体,加大了市场监管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的混乱。”
因此,彭际淼建议,法律法规授权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对不需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果树种苗生产经营实行强制备案管理,备案信息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生产经营地点、品种名称、亲本来源、种苗数量等,“只有这样,监管部门才能弄清谁在生产经营、在哪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什么、生产经营规模多大等情况,才能对果树种苗市场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加大果树种苗市场监管力度
彭际淼还建议,各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种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果树种苗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好果树种苗市场秩序,为果树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种苗保障。
他提出,要加大种子法律法规和植物检疫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种苗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提高他们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实行严格的果树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要像抓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一样抓果树种苗质量,对市场上销售的果树种苗必须坚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抽查,从严查处假劣果树种苗,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还要实行严格的检疫制度,在果树种苗繁育和调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把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关,严防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苗流入市场。
同时,他建议,要加强新品种引进推广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新品种试种试验,稳步有序推进新品种推广工作,防止盲目扩种带来损失,坚决制止从疫区引种、未登先推和侵权等违法行为,确保果树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