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岳阳6月19日讯 6月17日,岳阳市林业局发布2019年度《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违规设施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本次整改涉及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设施的问题具体有5处,分别是君山区境内3处、岳阳县境内1处、汨罗市境内1处。整改设置了如下目标:
拆除保护区缓冲区内新设立的临时售卖点等旅游设施,关闭缓冲区内新设立的临时停车场,完成植被破坏区域生态复绿;
关停清理保护区内违规砂石堆场及渣土堆场,拆除违规砂石堆场设备设施,并全部复绿;
关停保护区内石材加工厂,拆除石材加工设施。
因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设施长期存在,此次整改采取如下措施:
分解压实责任
制定《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设施破坏生态问题整改方案》,方案明确岳阳县、君山区、汨罗市政府为整改貴任主体单位,市林业局负责牵头监管,要求相关县市区细化整改步骤,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排查督导整改认真排查、督导整改,坚决杜绝排查不彻底、排查遗漏和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现象,平时对整改工作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建立长效机制成立了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组织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目前整合优化预案已通过省级审查,进一步理顺了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管理职能职责,规范建设行为,加强资源保护监督。
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完成了生态复绿。
公示期限
2020年6月17日至6月23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