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谭智莉 记者 王义正 桂东报道
“经查,黄某某于2018年5月3日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胡某某于2017年10月12日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这是7月13日,郴州市桂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在对相关同志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核查后在《桂东县党风廉政意见征求表》上出具意见的一幕。这也是桂东县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桂东县纪委监委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重要环节,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表彰”。
截至目前,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318人次。
桂东县纪委监委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不仅审核问题线索办理、处分决定执行等情况,还强化政治监督,突出政治标准,对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否存在“七个有之”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核。
同时,进一步规范从接受函件、组织核查、审批把关、结果反馈等方面的意见回复流程,明确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为统一受理回复部门,并不断强化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等部门联动协同。
党风政风室在审核有关单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意见函后,依照相关程序将《桂东县党风廉政意见征求表》按照一室一表要求分别转相关内设机构,各相关内设机构再对照各自领域认真检索干部廉政档案,对其近三年内有无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有无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意见,通过对干部廉政情况的综合“会诊”、层层把关,细致分析廉政风险,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此外,复函后,并未“一回了之”,桂东县纪委监委还将收集留存的每份廉政意见的函、人员、事项、复函等资料进行详细登记,并对相关材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分类存档备查。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仅仅关系到干部个人的廉政情况,还直接影响选人用人的风气”。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担负起职责,将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作为履责的聚焦点和攻坚点,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党风廉政意见,通过严把回复关口,把有“伤”带“病”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