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多媒体智慧助力庭审示证 百余名干警接受警示教育

2020-10-23 18:45:18 红网
作者:郑涛 刘璇 朱紫英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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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10月23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刘璇 朱紫英) 10月15日,由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姜某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长沙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组织百余名人员旁听庭审,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的形式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姜某在担任长沙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城管支队副支队长、芙蓉分局副局长、开福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处理、娱乐场所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地位、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姜某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确保庭审效果,公诉人全程运用多媒体方式,条理清晰地还原案件全过程,通过出示案件关键性证据照片,并结合相关书证、言词证据的示证质证,有力准确地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多媒体示证的运用,增强了庭审活动现场感,实现庭审实质化效果,也增强了执法办案机关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长沙县人民法院法官贺婷说。

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对本案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姜某作为一名司法机关的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却利用手中职权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在贪欲和侥幸心的支配下,在不法商人的围猎中,与司法为公的初心背道而驰,不仅破坏了正常的政商关系,还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将其作为反面教材,强化底线思维,筑牢纪律防线。“观看庭审全过程就是一次自我警醒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应当设好‘防火墙’,将纪律挺在前面,将国法放在心里。”参与此次旁听的一名长沙县司法局党员干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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