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刘红 记者 王义正 永顺报道
“通过这件事,我才知道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今后我一定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以踏实、负责的态度投身到工作中……”近日,湘西州永顺县塔卧镇蟠龙村党支部书记周南明受到处分后追悔莫及。
日前,永顺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信访件,信中直指蟠龙村党支部书记、永顺县大成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周南明套取村猕猴桃产业项目资金的相关问题。接到反映后,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举报内容开展了核查工作。
为查清问题的来龙去脉,调查组找到大成合作社相关社员了解情况,并查阅了合作社相关账目。
经反复走访后,调查组在分析案情上认为合作社的财务情况可能是调查的突破口。对此,调查组一边到相关部门收集了解当年产业项目扶持政策,核实蟠龙村猕猴桃产业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一边通过调取合作社银行流水清单,以了解产业项目资金运行情况。
调查组了解到,为支持塔卧镇蟠龙村猕猴桃种植的后续开发,2016年3月和11月,永顺县扶贫开发办、永顺县财政局分别给蟠龙村猕猴桃产业下达10万元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42.5万元产业项目资金计划。2016年11月,村支部书记周南明作为大成合作社法人代表和塔卧镇人民政府签订蟠龙村猕猴桃产业项目实施合同,负责项目具体实施。2017年3月,周南明使用虚假报账资料报账52.5万元,然而除了30.7万余元被用于产业项目开发,其余21.7万余元却被周南明上交县财政资金扶贫专户。
带着疑问,调查组将合作社相关银行流水账单和财务支出明细进行比对,发现大成合作社财务开支不仅没有设立专门账目,且报账明细中白条过多,退回的21.7万元也是因周南明在州审计检查该产业项目时无法提供详细支出。
“合作社的财务开支由我说了算,我以为只要悄悄取钱出来,不声张就不会被人发现。”就这样,在项目资金到账后,周南明抱着侥幸心理先后四次将47万元转存至私人账户,并以提高单价和虚列开支等方式先后挪用大成合作社项目资金2.41万元。
不仅如此,原本惠民的产业项目,在周南明个人私心的驱使下,也演变成周南明和村主任覃基念(另案处理)等人的“小团体”产业发展项目。
周南明交代,一开始他就有心瞒着村民覃某忠等人,一是因覃某忠等人所开发的猕猴桃片距离远,二是因覃某忠经济条件相对较好,而自己和覃基念等人的猕猴桃要是没有资金扶持就开发不起来。因此,周南明既没有将项目资金的事情告诉覃某忠等人,也没有给他们提供物质。
问题查清后,周南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被责令免去村支部书记职务。与此同时,永顺县纪委监委及时追回被侵占的资金和应用于蟠龙村猕猴桃产业开发资金,退回大成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并现场督促合作社将项目资金发放给村民。此外,相关责任人员也分别受到处理。
针对产业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问题,永顺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蟠龙村进行整改,并要求塔卧镇进一步健全事前公示、事中监督、事后回访等制度,切实防止产业项目“私有化”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