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 通讯员 陈翔 殷帅 记者王义正 湘潭县报道
今年以来,湘潭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和重要举措,坚持在对标对表中锐意创新,以改革成效助推各领域日常监督实现“全覆盖、无禁区”。
派驻体制改革驱动“贴身监督”常态化
“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怎么样了?有没有落实残疾人上门服务……”近日,湘潭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参加县残联党组会议时,针对湘潭市委巡察反馈的残疾人办证难等问题整改情况直接发问。
得知县残联以巡察反馈问题以及审查调查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变“等客上门”为下沉基层直接服务群众以后,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给予了肯定。这也是派驻体制改革以来,湘潭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融入驻在单位工作,查摆问题、开展监督的缩影。
据介绍,今年5月起,湘潭县纪委监委全面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明确派驻机构工作职责,落实派驻组按驻在单位更名、授予监察权限、派驻组长担任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成员或班子成员等事宜,促使各派驻组长能够站在监督的角度更多地发声,进一步实现对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决策的“贴身监督”,将监督深度融入监督单位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之中。
深化改革以来,各派驻组参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或班子会议共计240余次,开展廉政谈话共计1110余人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次,开展专项检查91次,处置问题线索71件(其中办结49件),立案审查36起,“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明显。
机关纪检体制改革驱动监督合力有效提升
“着力加强县直机关纪检组织建设,既是积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压实单位党组(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需要,更是增强监督合力,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湘潭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今年6月份,湘潭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县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县直机关单位切实加强纪检组织建设、由单位机关党委副书记担任机关纪委书记,并明确机关纪委工作职责、机制及权限,理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工作关系,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机制。
截至目前,17家设立机关党委的县直单位中,15家已按要求成立机关纪委,2家单位正积极筹备中,预计11月底前全面完成,助推该县实现对县直机关单位纪律检查工作规范化管理,监督合力有效提升。
基层监督体制改革驱动基层监督“零距离”
今年来,湘潭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县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着力加强全县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向全县17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并授予其4项监察措施权限,明确6项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及案件审理协调等工作机制,实现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全面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监察监督,打通国家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
与此同时,湘潭县还在创新村级监督机制上下苦工,探索建立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建立“一室三员”监督体系,进一步凝聚村级监督合力,打造人民群众身边的“纪检尖兵”。
自5月份在石潭、杨嘉桥、花石3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以来,76名试点地区派驻村级纪检员共与驻在村“两委”干部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541人次,参与会议监督818次,参与扶贫领域监督检查724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起,对“三重一大”项目开展起底式再监督、再检查176次,发现并上报相关问题16个,其中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个,立案2起2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