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季节天干物燥,露天焚烧存在诸多隐患,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兴行政执法队查处两起露天焚烧案。
当天,执法队员巡查至黄兴镇敢胜村时,看到一民房前有浓烈的黑烟飘出,并伴有刺鼻的恶臭味,执法队员立刻前去查看。原来,有村民在自家屋前坪空地,用露天焚烧方式对泡沫碎屑进行处置,产生大量黑烟与恶臭味气体,焚烧现场周边五十米范围内就有居民区,执法队员立马用水将火扑灭。随后,执法队员对当事人黄某进行了普法教育。
时隔两天,执法队员再次巡查时,在黄兴镇黄兴新村又发现有居民在院子里焚烧垃圾,现场火势较大,执法队员立即让当事人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据悉,当事人为熊某,为该房屋的租客,为图省事,就对钢板上的泡沫以及废旧塑料进行露天焚烧处理,该屋周边五十米以内就是居民区,焚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黑烟以及有毒气体。“露天焚烧的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气体,不仅仅会污染大气,引发酸雨等现象,还会危害到附近居民的健康,产生的大量浓烟甚至还会影响到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露天焚烧危害大,切莫以身试法。”执法队员表示。
以上当事人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目前,县行政执法局已进行立案查处。(星沙时报记者 肖若溪 实习生 周梦哲 通讯员 尹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