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当日上午,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2020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长沙县星沙文化广场举行。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活动现场设置了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区,不少市民积极参与。“既学了法,又得了奖品,一举两得!”市民杨娭毑笑称。
来自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30名普法志愿者走上街头,向市民发放宪法、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等各方面的法律宣传手册。该校大一学生余诗睿说,第一次参加这种普法活动,对将来要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她来说,是一次很有意义的体验,希望能够向身边更多的人宣传法律,引导他们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现场,湖南君卓等县内6家律师事务所设置了法律咨询服务台,不少遇到法律困惑的市民向律师请教。市民粟先生询问,他挂靠了一家建筑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双方口头约定除了扣管理费外,还要扣2%的企业增值税,他预缴了这笔增值税后,最后结算工程款时,这笔增值税该不该退还?
律师现场解答:“建筑企业是纳税主体,挂靠人和建筑企业应当对挂靠项目具体分摊的企业所得税金额进行书面明确约定,比如按照挂靠项目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设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看来我还得多学习《合同法》,避免今后吃不懂法的亏。”粟先生坦言。
当天,县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等15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均根据各自主管领域向群众发放了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同时,全县各镇街司法所也开展了宪法进企业、进景区、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