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17日讯 (通讯员 宁娟 梅琳 赵倩)“治顽瘴去痼疾,建设平安桂阳。”桂阳县自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治理以来,始终坚持常态严治、压实责任、紧抓落实,切实推进交通安全集中治理,努力创建更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紧抓落实 筑牢防线之“堤”
“一旦查处到酒后驾驶,立即录入,杜绝‘说情风’‘走后门’,实行‘零容忍’,让酒驾司机无迹可遁、无空可钻。”近期,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切实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的“夜查”行动,落实酒驾、醉驾、毒驾治理。
酒驾、醉驾、毒驾一直是桂阳县集中治理重点,为此,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每周一次“夜查”、错时执勤等方式突击检查酒驾、醉驾、毒驾行为,并按照“十个一律”要求严格处理;对说情人员记录在案,并与涉嫌酒驾、醉驾、毒驾的国家公职人员名单一并抄送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对涉嫌酒驾、醉驾、毒驾和妨碍查处的国家公职人员按照具体情形一律严格问责处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委宣传部对酒驾、醉驾、毒驾驾驶人和车辆信息在主要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形成震慑。
从严治理 敲响红线之“钟”
据悉,集中整治以来,桂阳县建设了15处源头科技治超检测点,3套针对治超站点不进站的货运车辆抓拍系统,2套针对治超站点不停车车辆的超限检测系统。实现了将科技治超、企业源头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力度。
为深入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突出科技治超、路面巡逻治超、定点治超、流动治超,桂阳县每月“逢五、逢十”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严格按照“一超四究”要求,将超载货车卸载查处,对不卸载的货车一律不予以放行;对1年内3次超限超载的车辆一律吊销运营证;对故意遮挡号牌,逃避治超、不停车进行系统检测的车辆进行从严治理。
同时,为加强车辆生产、改装企业、运输企业、重点货物装载企业场所的源头治理。桂阳县制定了《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巡查监管办法》,通过制度建设与巡查监管,将超限治理从事中事后向事前转移,让货运源头企业不想超、不愿超、不能超,强化企业治超主体责任,从源头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发生。
重点管控 绷紧底线之“弦”
“赶圩日的人流量较大,一些投机取巧的车辆没有取得运营证便跑来拉客以赚取利益。因此,在赶圩日这样的重点时段,我们一定要打起十足精神,严格管控这些非运营车辆上路拉客的行为。”交通执法队负责人费良桂多次强调。
为更好地落实非运营车辆上路拉客的管控,桂阳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建立联动机制,从严治理“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的不规范营运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联合对全县残疾人不规范营运开展集中治理,收缴运营装置,县残联则负责帮扶疏导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开展集中治理电动自行车不规范运营专项行动。
同时,为加强群众安全守纪的意识,桂阳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拉上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制定宣传海报,微信群及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安全治理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确保日常管控力度不减弱、日常治理工作不懈怠、日常落实治理不打折扣,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桂阳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副主任肖梅平说。“我们将始终坚持对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坚守防线,绝不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