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我为群众办实事 群众视我为亲人

2021-04-02 10:17:09 红网
作者:邓和明 谢智敏 编辑:姜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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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4月2日讯(通讯员 邓和明 谢智敏)“谢谢警察阿姨帮我恢复户籍信息,让我能安心复习,全力备战中考。” 3月31日,湖南省嘉禾县莲荷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小嘉致电嘉禾县公安局珠泉派出所民警李花,感谢李花为她及时恢复户籍信息,得以顺利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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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人民法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社区活动。

“为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是我们的本职工作,群众有什么困难,我们应及时解决。虽然在工作中我们干的都是一些小事情,但有时却是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大事,马虎不得。”李花回忆起了当天的情形。3月11日,小嘉因要参加6月份的中考,按学校要求到珠泉派出所换户口本后再办理身份证。但户籍民警在查询其户口时发现小嘉于2006年出生,并在当年办理了户口登记,但又因历史原因于2008年户口被注销了。了解情况后,为了不耽误小嘉的学业,李花迅速上报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嘉禾县公安局立即开通了加急通道快速办理,及时恢复了小嘉的户籍。

自嘉禾县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嘉禾县政法各单位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立足主责主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

“离婚太冲动?《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30天内可以撤回……”活动中,嘉禾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和社区,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向社区居民进行解读。

“法官们,你们虽然不是我的亲人但是却胜似我的亲人哪。”广发镇马峰村83岁老人唐某在拿到儿子们的赡养费后,激动的连声道谢。唐某周中年丧夫,为了生计无奈将三个子女们告上法庭,要求子女共同履行赡养义务。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老人年迈,嘉禾法院在老人的居住地开设巡回法庭,公开审理这起赡养纠纷案,并为老人和子女达成了和解协议。

截至目前,嘉禾县政法各单位共为群众办理327件实事。下一步,嘉禾县将组织政法干警“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单位”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把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办深办实,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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