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张盟 徐士洁 彭莎 肖银资 王波 长沙报道
在长沙某一路段,的士在马路最右侧车道直行,“小白”在第二车道右拐,两车相碰……这是谁的责任呢?
3月19日23:30,在雨花区韶山路金地巷路口,一辆行驶在马路右侧的的士与第二车道右拐的白色小轿车发生碰撞。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花大队122中队民警高源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
根据第二车道“小白”驾驶人的描述,他在右拐弯的时候撞到了第一车道的的士,的士司机并未让行,因此,他认为的士司机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部分责任。
高源在现场明确告知“小白”,此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他直接从道路中间右拐,且未观察后方来车,变更车道时未让行正常行驶的车辆所致,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红网
编辑:彭笑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