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头条丨纪委出手,为390名村民追回“养老钱”

2021-05-06 14:14:11 红网
作者:李燕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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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通讯员 李燕 嘉禾县报道

4月29日上午,郴州市嘉禾县行廊镇新屋场村村级活动中心内笑声朗朗,原来是嘉禾县纪委监委联合行廊镇党委政府、行廊镇纪委在这里举行“纪委为您来解难”活动。

一屋子喜笑盈盈的群众有序地领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款,感激地说道:“本来大家都以为补贴款不是很多,没有就算了。没想到纪委同志不仅查完了案子,还帮大家把损失的财政补贴款都追回来并退还给我们,做工作真的好实在!”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2018年新一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启动说起。

按照工作安排,2018年4月至6月,新屋场村村文书张某某着手收取村民的养老保险费用,却未将253名村民上交的27500元保险费用及时在当年度缴存,而是擅自挪作他用,直至2019年5月至7月,才将这批群众的保险费陆陆续续补缴到位。

按照《嘉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对于当年度缴存养老保险费的村民,县财政将依照参保100元补贴30元、200元补贴35元、300元补贴50元等档次给予补贴。因未及时缴存,直接导致这部分村民未能享受财政补贴7730元。

2019年,张某某故技重施,挪用137名村民上交的51100元养老保险费用且未在当年度缴存,再次导致村民损失财政补贴5675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一经挪用势必影响政府补贴不能及时到位,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我们的职责便是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0年6月,嘉禾县纪委对张某某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着手查清张某某违纪事实的同时,又督促其及时补缴2019年137名村民的养老保险费用。

在组织审查期间,张某某如实交代问题,并于今年1月主动上交村民2018年、2019年损失的财政补贴款13405元。鉴于张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今年4月,经嘉禾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我们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加大力度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嘉禾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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