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不办离婚?两地撤回通知

2021-05-18 09:24:15 潇湘晨报
作者:柴归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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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将近,又是一年一度“领证吉日”。

往年由于办理结婚手续的新人扎堆,一些地方的年轻人凌晨四五点就到民政局门口排队。

或许是“急群众之所急”,贵州凯里、岳阳平江民政部门“未雨绸缪”,提前贴出公告,称5月20日暂停办理离婚业务——言下之意,只接待办理结婚业务。

但这波操作“翻车”了。

见舆论形势不对,两地接连撤掉公告并致歉,“照常办理”。相比于此前一些民政部门借热度赚好评,这一波“抖机灵”不仅没赚得好评,倒赚了骂声。

细究起来,还是一些单位念歪了经,“好心把好日子留给好事情”,却办了坏事。老百姓为何不买账?有关部门需要好好琢磨。

520只能结婚不能离婚?

5月10日,平江县民政局发布《关于5月20日暂停受理离婚登记的公告》。该公告称,每年5月20日是结婚登记高峰之一,为避免人员拥堵,控制人员过度密集、扎堆,确保大厅办件有序进行,同时满足群众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经研究决定,2021年5月20日当天暂停受理离婚登记,请大家相互转告并谅解,特此公告。

5月15日,贵州凯里市发布“520结婚登记温馨提示”,其中一条亦提及“5月20日当天暂停办理离婚登记业务,如有不便敬请理解。”

言下之意,结婚事大,离婚的事情“靠边站”。

5月17日,两地相继致歉,并进行调整。平江县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登记离婚的人来了还是会办理。凯里市政务服务中心延长婚姻登记时间、增加结婚登记办理窗口,同时照旧设立离婚登记窗口。

在工作日不办,是给自己偷懒

520不准离婚,这是一个明显有法理漏洞的操作。

于法而言,工作日期间,政府部门,尤其是窗口单位没有拒绝办理法定范围内业务的权力。

民政部印发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处在工作日应当对外办公”。

此前,在情人节、七夕节、“314”、“520”、“521”等非工作日的好日子,有些地方的民政局也会加班为新人办理结婚登记。

在非工作日,不办是选择。办了,是给自己负担,给群众方便,值得点赞。但是在工作日,办是义务。不办,是给自己偷懒,给群众不便,违反法律。

于理而言,民政局登记机关传递出来的错误信息是:5月20日,结婚比离婚更应得到重视。

这里面有三层意思:日子分为好日子和普通日子,好日子优先办好事情;结婚是好事情;离婚是坏事情。

这是哪儿来的道理?

一条高赞评论@面相隐士说得好:连登记机关都没有把结婚和离婚是一个人享有的平等的自由的权利来对待。

如果是一桩不幸的婚姻,那离婚的人何尝不是和结婚的新人一样开心?又何尝不是一件大好事呢?

鉴于此,5·20不办离婚业务的规定激起如此大的反感。这个小规定,不仅可以看出有关部门服务意识的淡薄,遇到问题没有积极设法解决,而是先想着如何给自己减轻负担,更体现出基层单位决策的轻率,以及对法律和个人权利的漠视。

取悦年轻人也别走歪路

他们或许并没有想蹭5·20的热度,却“不小心”被送上了热搜。

最大的一股力量是——年轻人。5·20是被年轻人捧起来的节日,热搜也被年轻人和不断讨好年轻人的资本把持着。

5·20专为结婚开放的想法,若说取悦年轻人,那完全走错了路子。这件事情上,年轻人不仅没拥护,反而吐槽最狠。

这或许涉及到年轻人心理的两大变化:

一是婚姻选择权意识加强。

婚姻话题的热度居高不下。无论是性别大数据,还是家庭纠纷和官司,网友们都能就“结婚还是单身”讨论起来。

它们确实表明了某种风尚:越来越多年轻人觉得,离婚或保持单身都是个人的自主选择。

婚姻自由,不管承认与否,这种声音在网络上已经占据了主流。当在某个工作日不登记离婚时,他们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最后采取自卫措施。

二是对规则的维护意识加强。

规则法定,不容许人为篡改,这是法治社会的标志。5月20日是工作日,法律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在服务范围内,为何只办其中一种?

如果人满为患,可以多开窗口办理,但是不能搞“先后顺序”的歧视,更不能拒绝办理。

这是白纸黑字的规矩。

窗口单位作为群众与政务服务部门直接打交道的入口,其服务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服务质量很容易被记录、被传播,从而倒逼服务态度的改善、规则的遵从和行政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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