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头条丨“起死回生”的房屋安置资格

2021-07-12 14:27:14 红网
作者:赵薪任 王义正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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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通讯员 赵薪任 记者 王义正 常德报道

“面对拆迁户以已故家庭成员共同申报安置资格,我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视而不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近日,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黄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惭愧地说。

事情还要从半年前说起……

“这是闹了天大的笑话!我已故女儿的名字怎么会出现在安置资格成员信息公示栏上?”一大早,张大姐就带着疑惑跑来武陵区纪委监委反映问题。

武陵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张大姐,经过接谈,武陵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张大姐反映的问题有了大致了解,并将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经调查,事件真相慢慢浮出水面,原来,2019年9月,张大姐与前夫李某共同修建的房屋,被纳入所在街道某项目拆迁红线范围内。

因李某家2005年享受过一次房屋拆迁安置,这次拆迁按政策只能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为争取房屋安置资格,李某的家人多次到社区反映家庭困难,要求给予安置才同意腾房。

项目拆迁指挥部考虑到李某家庭的实际情况,为顺利推进项目进度,商议将李某家的情况上报区拆迁指挥部“一事一议”会议研究。

李某瞒着在外出差的张女士,用自己已故女儿的名字共同申报房屋安置资格,以此显示家庭人口多需要安置。时任社区主任周某与组长黄某在审核李某的申报表时,发现其已故女儿的名字,但二人没有引起重视,继续将李某的申请表上报。2020年9月,武陵区拆迁指挥部在“一事一议”会议上研究通过了李某一家90平方米的安置资格。

调查组在查明上述事实后向涉事单位反馈,武陵区征拆指挥部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对李某家的安置资格进行重新决议,取消了李某家的安置资格。

“当时为了顺利推进拆迁项目进度,没有把握好拆迁政策标准,觉得只要自己不贪不占就不算违纪,并认为是给群众办好事了,现在真是悔不当初啊!”周某懊悔地说。

“我当时认为只要没有往自己口袋装就没事,现在想来真是不应该啊!我也是在社区工作多年的老党员,这次真是当了个‘烂好人’”!黄某反省道。

2021年4月,周某、黄某因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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